最近,好多网友发帖称:好不容易迎来了各地交通恢复的好消息,企业也纷纷开始了返岗复工模式,大家都很配合地在家“宅”,没有出来到处晃,让疫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如今能复工上班了,不用担心房贷,车贷和来自生活的压力,没有想到的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也遭遇了瓶颈,很多企业采用了降薪的方式,让员工生活水平一下子缩水。
新冠肺炎疫情具有连锁性的影响,而大部分企业基本都难以幸免,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因为经营困难,大部分公司都会采取一些降薪的办法度过这个“经济寒冬”,那么,疫情期间公司降薪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降薪合法吗?
在疫情期间降薪的行为是合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怎么解决?
如果自己在复工以后就遇到了降薪的问题,我们该怎么选择呢?我相信在新冠肺炎的疫情过后,很多企业单位虽然说实现了正常的复工生产,但是我相信有很多员工,由于自己工作单位的经营利润,包括经营成本的居增,导致自己的薪酬可能会有所降低,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
因为自己的企业单位不具备继续发放全额工资待遇的条件,那么只能够降低薪酬。来维持企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如果说在不裁员的条件下,那么想让企业单位维持一个正常的运转,降低薪酬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所以说很多企业单位也会这样做,当然它在这个降低薪酬之前,肯定会发放相关的内部通知来告诫员工,让员工会有一个好的心理预期的准备。
当然我相信有一部分员工由于无法接受这个薪酬过低就会导致离职的现象出现,这是很正常的,但是离职以后他所缺失的这个岗位,企业单位还是要正常招聘,所以说他在招聘的过程中就以最新的这个薪酬标准去招聘员工呢,也就是说降低以后的薪酬标准来招聘员工,所以说新招聘的员工稳定性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本身愿意接受这样的一个低薪酬,所以说他们的预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此处已添加圈子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但是没有离职的员工自己心里可能不太满意,为什么呢?因为之前可能自己工资待遇比较高,能拿个五六千块钱甚至更高的水平,但是降薪以后可能只有三四千块钱,或者说更低的水平。我们也是可以理解这样的心情的,但是我认为更换工作不要轻而易举的选择,尤其是现在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实际上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也是比较困难的,那么自己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实际上是来之不易的。
而且你一旦辞去原有的工作单位,最终面临的结果是什么时候能够找到合适于自己的工作,这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很多企业可能自己没有招工的需求,甚至他还有裁员的需求,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我们的就业市场的压力是比较大的,所以说你的这个工作也是不太好找的。
我们尽量还是要接受这个企业单位降薪的限制,当然企业单位降薪它应该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比方说在疫情好转自己企业单位的经营利润明显好转之后,然后再恢复员工的薪酬待遇,只要有相关的举措并且有相关的激励措施,我相信员工都会能够接受的。
所以具体的细则应该跟工作单位协商清楚,就是说疫情结束之后,那么会不会有这个工资恢复的可能性,如果有的话,我相信很多员工也都会乐于接受,暂时性的降低工资,并不是长期性的降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