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有统一编号,具有仅有性,一经打印不作更改。所以,准爸爸和准妈妈们在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清晰准确。在医院方面机打出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之后更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再确认签字,一旦发现信息有错误必须及时更改。否则以后再来更改,会比较麻烦。
不过,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 1. 是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 2. 是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试管**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我国出生证管理制度是比较严格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也有严格的程序:助产机构在孕妇孕末期或入院时,即向孕妇发放《xx市申领须知》,指导产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申领须知》,确定新生儿姓名,并由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
胎儿娩出后,由接生人员根据胎儿分娩情况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单》,并与分娩登记本、病案记录以及《申领须知》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放入出生证明套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