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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试管百科 本文链接

类别具体内容
胎儿性别鉴定性质不属于医疗行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属于违法的行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人工终止妊娠。
相关法律规定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以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生育调节规定
  •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育龄夫妻应当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胎儿写真”情况一些孕婴摄影机构推出“胎儿写真”项目,将拍摄对象延伸至尚未来到人世间的胎儿。拍摄完成后,孕妇往往会得到衣服、袜子、帽子、相框等礼物。但此项目暗中传递出胎儿的性别信息。摄影机构以“胎儿摄影”为名,面向孕妇推出所谓“四维、五维彩超胎儿写真”项目,使用超声诊断设备检查后,通过赠送“惊喜小礼物”的方式来暗示“胎儿性别”,这种行为属于“顶风作案”,违反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律规定。
案例情况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操作规程,为他人施行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其处罚。如吴某某诉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局行政处罚纠纷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关于严禁“两非”的规定,为他人施行非医学需要的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托育机构规定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普法小贴士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而组织、介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会催生大量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严重践踏生命,摧残孕妇的身心;会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妨害人口良性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备注:

1. “两非”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3.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于2016年3月28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专业术语解释:

1.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会根据不同的危害后果处以相应的刑罚。

2. 人工终止妊娠: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针对特定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3.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指没有医学上的必要性,仅出于个人对胎儿性别的偏好等原因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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