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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试管百科 本文链接

类别具体内容
规定信息《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于2016年3月28日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目的是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与人口均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
概念定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情况外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也禁止介绍、组织孕妇实施此类行为。
监管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协作与联动执法机制,共同监督管理,并按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1. 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2. 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和相关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的宣传培训等工作;3. 负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准确地采集新生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
胎儿性别鉴定性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属于医疗行为,是违法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形有: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胎儿有严重缺陷;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
违法行为危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会催生大量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严重践踏生命,摧残孕妇身心;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妨害人口良性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生育调节规定1. 公民有生育权利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2.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可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3. 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保证受术者安全;4. 育龄夫妻应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5.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按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由社会保险保障;6.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胎儿性别鉴定滥用危害1. 性别比例失衡:导致人口结构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影响未来社会的婚姻市场和劳动力结构;2. 伦理与社会问题:加剧“重男轻女”传统观念,侵害胎儿生命权,破坏基本人权;3. 心理和家庭影响:对选择性流产的家庭和母亲造成心理创伤,影响家庭和社会和谐。
法律与政策支持1. 倡议: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各国采取措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2. 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的人工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限制胎儿性别鉴定的使用范围;3. 执法与监督:强化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行为。
法律依据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违反本法规定,有相关行为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生育率及相关问题观点提高生育率应从提高生育意愿入手,解决育儿成本高、女性就业歧视等实际问题,强制生育会引发社会矛盾和家庭悲剧,违背医学伦理。一些医院为规避“性别选择性堕胎”风险,搞“一刀切”,损害女性合法权益,暴露管理水平低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备注:文中涉及多个法律文件,《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共同构成了对胎儿性别鉴定和生育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中一些规定是为了保障人口的合理结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保护妇女和胎儿的合法权益等。对于医院等相关机构和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进行执业活动,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术语解释:-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指除了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必要情况外,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行为。- 人工终止妊娠:指基于非医学原因,根据胎儿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行为。- 伴性遗传病:指致病基因位于性染色体上,其遗传方式与性别相关联的一类遗传病。- 避孕节育措施:指用于避免怀孕和节制生育的各种方法和手段,如避孕药具、避孕手术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为实现计划生育目标,向公民提供的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咨询、生殖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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